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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資系產業實習課程相關規定

實習課程名稱
產業實習,大四下選修,單學期3學分

實習時數規定

總實習時數需至少完成
100小時

實習期間

最早自三年級寒假起算,可採取暑期實習、學期實習或彈性時間實習(暑期及學期中),
至多2家實習機構,並經考核成績及格者,即可取得學分。

申請規定
(欲選修114-2「產業實習」,請於115/1/16(五)前檢附下方文件,
因資料內容不符未能於1/16前補件者,視同逾期不予申請)


有意申請實習之學生,
須於開始實習前一個月
繳交下列文件及參與校外實習行前說明會

  • 校外實習申請表(附件2)
  • 校外實習個別實習計畫(附件3)
  • 校外實習合約書(附件4)
  • 家長同意書(附件1)

成績考核

務必於實習座談會前(115/5/8 13:00前)繳交實習報告(附件5)、校外實習成績考核表(附件6)
銘傳大學學生校外實習滿意度調查表(實習機構版)(附件9-1)、銘傳大學學生校外實習滿意度調查表(實習學生版)(附件9-2)。



本課程成績依銘傳大學應用統計與資料科學學系學生校外實習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評分。

實習座談會

114學年度實習座談會115年5月15日(五)中午12:10,S309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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