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課程規劃
課程架構
執行單位:應用統計與資料科學學系
◎ 應用統計學分學程
◎ 財務統計學分學程
◎ 大數據統計學分學程
◎ 商業智慧學分學程
執行單位:經濟與金融學系
◎ 財務經濟學分學程
◎ 金融科技應用學分學程
執行單位:金融科技應用學士學位學程
◎ 金融科技監理與法令遵循學分學程
◎ 金融科技管理與市場運用學分學程
◎ 新興科技學分學程
全校各系學分學程
學分學程申請步驟
關於五年一貫
大三同學於大四先修研究所課程,大學畢業後一年即可取得碩士學位
申請資格
大學部三年級(含)以上之學生
申請時間:每年三月、十月
- 3月前申請可於下一學期,9月開學時就可以開始選修碩士班課程
- 10月前申請可於下一學期,2月開學時就可以開始選修碩士班課程
學分規定
學士班學生修習之碩士班課程,成績達柒拾分以上者,得於畢業時申請不列計大學部畢業學分證明,並於錄取本校碩士班後據以辦理抵免
申請表單
請至銘傳首頁選取電子公文與表單系統,路徑 :學生資訊系統/工作項目/電子表單系統/ 學士生五年一貫課程申請表(表單編號1457)
資格評分標準
歷年成績單(附名次)、進修計畫書、自傳及其他有利申請之書面資料。
成績評定方式:書面審查 100%。
最低通過審查標準:70 分。
選課
學分採認,申請表審查通過後的下一個學期,即可選修統資系碩士班課程 ,畢業年度參加碩士班考試,取得碩士班資格 ,原畢業年限取得本院學士學位,碩士班入學當學期二週內至所辦繳交 1.抵免單 2.成績單
校定共同能力
學校規定基本能力檢定(校定門檻)
依本校學則規定,大學部學生需通過「服務學習」、「英語能力」、「資訊能力」、「中文 能力」、「運動能力」及「專業基本能力」檢定,始得畢業。
可參閱:校務處公告之畢業門檻
系專業能力
學生應於在學期間內通過基本能力檢定,其項目如下:
- 英語能力
- 團隊與實戰能力
- 統計分析能力
- 資訊應用能力
- 統計專業領域相關能力
- 專題研究執行能力
各項目通過之檢定標準如:附件
本系學分門檻
畢業學分:必須修滿128學分方可畢業
學分組成:包括校訂必修+通識+專業必修+專業選修(本系+外系)
專研研究細則
畢業專題研究實施細則&寫作格式:
詳細資訊請參考各學年度之課程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