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5

銘傳大學應用統計與資料科學學系獎學金實施辦法

審查標準:

  1. 就讀銘傳大學應用統計與資料科學學系學生
  2. 操性成績 80 分(含)以上
  3. 統計相關成績優異
    一年級:統計學(一)(二)、微積分(一)(二)、程式語言、資料科學概論
    二年級:線性代數、抽樣調查、應用迴歸分析、統計資料庫、應用程式設計
    三年級:應用統計組–統計套裝軟體、統計方法應用;大數據管理組–探索性資料分析與視覺化、網際網路資料庫設計;共同科目–應用多變量資料分析、實驗設計、應用類別資料分析
  4. 計算方式:上述科目全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及單學期成績之總分
    1. 自 102 學年度起,上學期第 3 週以前持上一學年全學年成績單正本及申請單,主動向系上
      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如遇成績相同則依上列科目順序之成績高低錄取。
    2. 上述科目需達 60 分(含)以上且為正規學期之成績。
  5. 具五年一貫資格之學生依上述成績計算方式總分加 10 分。

詳細規範請參閱應用統計與資料科學學系獎學金(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