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5
審查標準:
- 就讀銘傳大學應用統計與資料科學學系學生
- 操性成績 80 分(含)以上
- 統計相關成績優異
一年級:統計學(一)(二)、微積分(一)(二)、程式語言、資料科學概論
二年級:線性代數、抽樣調查、應用迴歸分析、統計資料庫、應用程式設計
三年級:應用統計組–統計套裝軟體、統計方法應用;大數據管理組–探索性資料分析與視覺化、網際網路資料庫設計;共同科目–應用多變量資料分析、實驗設計、應用類別資料分析 - 計算方式:上述科目全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及單學期成績之總分
- 自 102 學年度起,上學期第 3 週以前持上一學年全學年成績單正本及申請單,主動向系上
申請,逾期恕不受理。如遇成績相同則依上列科目順序之成績高低錄取。 - 上述科目需達 60 分(含)以上且為正規學期之成績。
- 自 102 學年度起,上學期第 3 週以前持上一學年全學年成績單正本及申請單,主動向系上
- 具五年一貫資格之學生依上述成績計算方式總分加 10 分。
詳細規範請參閱應用統計與資料科學學系獎學金(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