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3 年大專院校暑期實習實施計畫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3 年大專院校暑期實習實施計畫

若有意願參與此實習計畫的學生,請於113年5月15日(三)中午12:00前繳交已填妥申請書(包含推薦欄)至前程規劃處(台北:A棟2樓;桃園:金融科技大樓S212)。

※如想將此實習認列學分之學生,請務必先與系上負責實習業務之老師確認是否可認列實習學分※

相關檔案: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大專院校暑期實習實施計畫(如附件)

辦理方式:

(一) 由本公司公告本次實習實施計畫及提供實習名額,由各校推薦適合學生名單。(名額請詳閱計畫書)

(二) 面試後就錄取名單通知各院校,並由各校轉知錄取學生依本公司所定時間至公司進行實習。

(三) 實習期間按月發給基本工資2萬7,470元,並投保勞保及提撥勞工退休金。

(四) 本公司於實習期間不提供膳宿、交通工具及其他生活必需事項,均由實習學生自理。

基本資格條件 :

(一)僅限符合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學院校在學學生申請與任職。

(二)任職期間須具大三上之在學身份。

(三)具外語能力檢定中級以上者由佳。

※為確保學生於實習期間之安全,如有意願申請此實習計畫之學生,請務必要先與實習機構確認是否會協助投保勞工保險或意外傷害團體保險(保額須達「傷害保險200萬元」及「傷害醫療險限額5萬元」(含門診實支實付及住院日額給付),若無提供保險,學系應協助錄取此實習學生投保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